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是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用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的来源,按照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购买同一处住房并以前已经取得贷款的和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或者以他人房屋作为抵押的借款人均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在市区购买自普通住房,房屋坐落的具体部位已确定,已订立购房合同;
3、已付清扣除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金额30% ),并有己缴款收据;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住房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6、销售房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有关承诺保证。
贷款利率
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利率为2.75%
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
利息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贷款本金*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例如,贷款20万,贷款6年,贷款年利率为3.25%,贷款利息=200000*6*3.25%=39000元。
贷款额度
申请人本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5万元,同时不超过购房总金额的70%,申请人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同时不超过购房款总额70%。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同时借款人最后还款期不超过65周岁。
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手册、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及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2、购房合同、已付购房款收据;
3、房屋开发企业出具的保证承诺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农业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申请人按照规定填写贷款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2、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和合同,并办理公证。
3、签订抵押合同
贷款申请人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抵押合同,办理公证。
4、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借款人想登记机关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在约定时间内向管理中心送交登记证明。
5、开立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账户,并签订代交款委托合同。
6、合同生效
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资金由农业银行以借款人的名义划入房屋开发企业的存款账户中。
7、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在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缴纳每期的贷款。
担保方式
1、质押担保
借款人可以用国债、银行存单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有家证券作为质物。有价证券质押担保,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贷款金额一般不高于质物金额的90%。
2、保证担保
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法人、自然人为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贷款保证担保,借款人应与法人或自然人、受委托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法人或自然人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还款方式
目前农业银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
一是等额均还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适合于还款能力较强或已经有一定的积蓄的借款人,由于借款人前期还款较多,偿还本金较多,前期还款压力较重,与等额均还还款方式相比,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适用于在整个贷款期内家庭收入有稳定来源的借款人,借款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