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经营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质押的商标应为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并取得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定的《商标注册证》。
4、厦门农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