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经营抵押快贷条件
1、企业主及抵押人年龄均在18-65周岁。
2、企业成立满1年(含)以上,单户授信金额50万元以下则无需开立对公户。
3、押品范围:全产权或在建行按揭贷款1年以上的商品住宅、别墅、办公用房、公寓及以上房产配套车位均可办理。
4、押品可为企业、企业主及第三方名下房产(县域房产或南宁市仅接收企业或企业主自有商品住宅)。
5、开立建行个人结算账户。
征信要求
公司征信
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不存在次级、可疑、损失等三类不良征信记录;不存在未结清欠息、逾期、垫款、关注类记录。
企业主及抵押人征信
近2年内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累计不超过6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60天(不含)以上的信用记录;近半年不同机构贷款审批查询次数不超过6次。
企业营业执照要求
执照号码
必须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执照号码“9”开头。
成立时间
原则上成立1年(含)(时间计算为对年对月对日)以上;成立不满1年的但满3个月(含)的,应提供两种以上类型经营佐证资料(经营流水、完税证明、订单合同或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及水电气缴费发票等)。
帐户要求
建行个人帐户。
经营真实性要求
我行员工必须上门核查,客户需提供经营流水、合同订单、经营地租赁合同及水电气缴费发票等可证明生产经营的材料(至少提供流水)。
注册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必须在成都行政区范围内,近三个月内不能有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不得有:“房地产开发、房产投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煤炭、钢材”;不得有“小额贷款、投资理财、典当”等相当内容。
企业主(实际控制人)认定条件
认定范围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等。
年龄要求
企业主年龄必须在18周岁--60周岁期间,为中国大陆公民。
职业要求
企业主不得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员工;企业主及配偶、抵押人、申贷企业股东不得为房地产公司、投资公司、物业管理、小贷公司、理财咨询公司、典当行等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管、股东。
房产抵押物要求
抵押物范围
无按揭的普通住宅、公寓(70年产权住宅性质)、商铺、别墅;在建行办理按揭的普通住宅、公寓(70年产权住宅性质)。
抵押物登记地址
抵押物必须在成都行政区范围内(包括简阳)。
抵押物权证
抵押物权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两证齐全(<房屋产权证>和<国土使用证>);2、取得《不动产产权证》。
抵押物建成年限
抵押物为住宅、别墅、公寓的抵押物楼龄不超过30年。
抵押人年龄要求
抵押物产权人年龄在18周岁--65周岁期间。
抵押物其他要求
1、抵押物的土地性质必须为“出让”,不得为“划拨”。
2、商铺必须为“临街底商”,在租在经营状态且独立使用,不接受商场、市场内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