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厦门银行接受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本市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以所购房屋抵押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和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不含别墅及车库。公积金贷款不足额时可同时申请组合商业按揭贷款。目前仅限厦门地区开办此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