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25--55周岁,为企业法人、个体商户或公司大股东。
2、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其经营所在地拥有房产,户籍为四川的可放宽至在四川省内拥有自有房产(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回迁房、自建房,商铺、写字楼等)。
3、借款人不涉及诉讼、无违法和仲裁案件、无当前逾期。
4、企业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且近12个月内没有发生法人变更,与核心企业合作年限大于18个月,与核心企业年开票金额不低于2000万。
5、借款人能够提供近12个月(含)连续收单交易记录,年收单交易额不低于15万元(含),其中月收单交易额低于5000元的月份不超过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