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办理信用贷款的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三、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