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近日,天津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申请支小再贷款2.9亿元,以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购买的柜台债为质押品,成功实现天津市首笔柜台债券质押再贷款业务落地。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积极推动柜台债券及质押再贷款业务。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特别是尚未持有合格质押品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与柜台债券业务的开办机构对接,实现柜台债券业务落地,并积极申领再贷款资金,提升再贷款覆盖面。同时,制定《柜台债券质押管理服务三方协议》,确定合同文本,明确业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印发工作通知,明确柜台债券质押再贷款质押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再贷款资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除了天津银行外,天津农商银行、金城银行、兴业金租、天津港财务公司、渤海集团财务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均已成功落地柜台债券业务,对于全市中小金融机构拓宽债券投资渠道、优化资产组合配置、促进交易规范操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截至11月末,全市柜台债券投资者共开立账户6.65万户,较5月本轮业务扩容之初大幅新增3.57万户;持债规模2.88亿元,是扩容前的2.98倍。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方面表示,将继续指导本市金融机构在加强债券投资稳健性基础上,持续拓宽柜台债券应用场景,用足用好央行再贷款资金,进一步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