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出质人以合法拥有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四川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可加快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1、单次质押贷款
出质人将其拥有的应收账款一次性质押给四川银行,四川银行根据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为申请人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能循环使用。
2、循环质押贷款
四川银行根据出质人一段时间内对特定债务人连续稳定的应收账款余额,为申请人核定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贷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1、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贸易背景,交易的结算方式为赊销;
2、出质人已向应收账款债务人提供了货物或服务,应收账款有明确到期日,债权关系真实、合法、有效;
3、产生应收账款的基础台同合法有效,出质人对应收账款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债权,无其他质押或转让行为;
4、应收账款尚未到期,账期在1年以内;
5、四川银行认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经营证照年检合格有效;
2、信营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3、在四川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且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与应收账款债务人有完整的交易记录,且未发生过重大违约和经济纠纷。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四川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贷款审查及审批;
3、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协议》,办理质押登记;
4、开立四川银行账户,提取贷款。
1、可以在四川银行实体营业网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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