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利率及流程

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利率及流程

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

宿迁市提供了公积金信用贷款给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员,下面是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宿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险种中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

2.职工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视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年龄控制);年龄若超过45岁,则最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20万元,超过45周岁后,每逾1岁,可贷额度减少3000元。

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利率

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利率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利率如下:

1.基准利率:首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为3.25%,二次贷款的基准利率按照第一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信用贷款的基准利率为4.05%。

2.组合利率: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根据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选择使用基准利率、兑现利率,也可以使用组合贷款利率,以达到更加优惠的贷款利率。

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流程

想要申请宿迁公积金信用贷款,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前期准备:在准备阶段,需要提前进行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且缴纳证明必须是在1个月内的原件,仅需要提供一份住房公积金现场申请表和贷款申请书;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贷款申请人符合条件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评审,由评审专家组对贷款人填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定或否决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审定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告知申请人审定结果;

3.中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增贷、重新贷款、提前还款、保函贷款项目;

4.公式化:经审批通过的信用贷款申请人须与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签订借款协议,按照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5.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已借数据核定出贷款金额,并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等信息,将贷款直接转入申请人个人借记卡中,申请人完成银行划款已成功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