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积金中心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的住房贷款。由于该贷款是基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和信用评分进行审核的,所以称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公积金信用贷款。
1. 具有正常的公积金缴存记录;
2. 存款账户余额至少为1万元;
3. 近一年内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约或还款逾期记录;
4. 年满18周岁或以上,不超过60周岁(男)或55周岁(女),在本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5. 不具备购买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已婚子女。
1. 公积金缴存证明;
2. 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单位近6个月工资流水或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4. 个人信用报告或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授权他人查询,请提供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护照信息);
5. 购房者本人的购房意向书、购房合同和首付款证明(如以赠款方式支付首付款的住房,需提供赠款证明);
6. 如有还款担保人,须提交还款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收入证明及担保合同。
1. 联系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规定,填写《公积金信用贷款申请表》;
2. 提交所需材料;
3. 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 如果审核通过,双方签署《公积金信用贷款合同》;
5. 剩余款项的放款与住房交付同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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