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暂缓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武汉暂缓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近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暂行办法,对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进行风险管理。 如果公积金的流动性不足,将按照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原则,在三个层次上采取应对措施。


  个人贷款利率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是反映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唯一参考指标。


  目前,武汉市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从今年6月初的82.33%提高到10月15日的89.04%,呈上升趋势。


  这次发布的临时措施规定,如果公积金流动性过剩,即当个人贷款比率低于85%时,将实行积极和宽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取款政策,以增加对雇员的支持。 购房。 如果流动性不足且个人贷款利率超过85%,则控制将基于三级响应。


  目前,武汉的公积金处于第一阶段的响应阶段。 根据《暂行办法》,公积金中心已采取三项应对措施:


  1、收窄异地个人贷款范围,具体来说就是湖北省内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城市以外,其他省市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收紧商转公贷款的范围,商转公贷款的范围仅限于首套房。


  3、限制职工个人的提取,职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前六个月如果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他的贷款将暂缓受理。如果个贷率超过了90%,我们会启动二级响应,比方说我有可能下调住房公积金额度,如果个贷率超过95%了,我们就会启动三级响应。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出台暂行管理办法,旨在优先保障武汉本地缴存职工首套住房刚需贷款需求。一旦流动性不足缓解,三级响应措施会相应解除恢复。


  这个暂行办法,实际上就是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对刚需的职工讲,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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