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积金信用贷款是指个人可以通过提供房产等抵押物以外的信用评分和历史信用记录来获得的贷款,因此不需要提供抵押物。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4.银行流水或税单等收入来源证明;
5.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信用评分的材料。
1. 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安康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贷款申请表》;
2. 将填好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3.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审批通过后,放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 信用贷款的借款额度不会超过公积金账户内缴费金额的六倍;
2. 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即每期还款金额不变;
3. 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安康公积金信用贷款为满足市民个性化贷款需求提供了便利,但在申请前,一定要先了解自身的信用状况,并仔细阅读操作指南及相关政策,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